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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出台15项措施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6-25 17:24:43    点击:

西电新闻网讯(通讯员靳珠)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精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日前,学校党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出台15项措施,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

《实施办法》要求,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出发进一步强化纪委监督职能。一是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积极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严明党纪,正风肃纪,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要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问题有关规定》。四是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过程监督,特别是围绕“七大关口”,坚持把人、财、物等热点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五是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坚持有信必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责任追究,实施“一案双查”。

《实施办法》指出,纪委要积极改进监督方式。要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要加强信访处理,建好信访台账,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解等处置方式和标准严格规范处置信访件;要坚持廉政约谈制度,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形成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要严格责任追究,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机制,细化责任要求,加强责任传导。

《实施办法》强调,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学校纪委要坚持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正确行使监督权,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二是完善协调沟通制度,建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会商制度,加强纪检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定期通报纪律检查工作。三是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工作报告制度,坚持线索处置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最后,《实施办法》还明确要求,要不断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纪委一方面要聚焦主业,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同时,纪检干部在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同时,也要积极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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