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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征集并推荐陕西省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11:02:31    点击: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征集并推荐

陕西省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陕西省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的通知》,我校决定组织开展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目的

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基础,通过呈现案例情境,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掌握理论、形成观点、提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征集工作旨在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促进教学与实践有机融合。

二、    征集范围

本次在我校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3个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内开展案例征集。各专业学位类别案例鼓励以核心课程为主,也可考虑选修课程。

三、    基本要求

(一)案例应依托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而进行,规模与内容应能够满足所依托课程的教学需要。案例内容及其案例制作要与课程教学的定位和目标相匹配,注重理论与工程实际相结合。

(二)案例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推广运用。

(三)案例内容必须真实,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教育教学等实践领域,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在所属行业或工程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四)案例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五)案例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在岗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丰富工程经验的行业企业领域技术专家或骨干。案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六)案例必须是没有正式发表的原创案例。案例开发者拥有绝对的知识产权,入选后愿意向高校免费开放。

四、    征集程序

(一)学院推荐。申报人员填写《陕西省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申报书》、撰写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评审并汇总推荐名单,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评审公示。研究生院组织专家按照有关要求,对推荐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择优提出推荐名单(我校的省级推送限额为10个)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省级遴选。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推荐至陕西省学位办参加省级专家评审和遴选。遴选公示无异议后入选陕西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

五、    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陕西省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申报书》(附件1)、案例,以及与案例教学相关的图片、课件、视频等资料。

(二)报送方式。纸质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并连同汇总表(附件2)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b@mail.ynyjxx.cn

(三)报送时间。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    其他

1.请各学院积极申报,申报和推荐情况均作为各学院年终研究生教育绩效考评的重要因素。

2.各学院近年来建设的专业学位教学案例课程,需参与此次省级教学案例的申报;但不局限于此,鼓励所有工程类专业学位课程的任课教师积极申报。

3.各学院无申报名额限制。如此次申报未能推荐至陕西省参评,通过校内评审的直接纳入我校教学案例库,并作为下一次陕西省或国家级教学案例遴选的培育项目。

 

 

联系人:赵小燕 张彤

邮箱:pyb@mail.ynyjxx.cn

电话:81891044

附件1.《陕西省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申报书》

附件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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